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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關西鎮衛生所

新竹縣自殺高風險個案轉介單109

  • 發布單位:毒防心衛科

新竹縣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承接衛生福利部自殺防治業務, 本局已於109年1月2日函發各相關網絡單位: 主旨- 為因應「自殺防治法」施行及「衛生福利部自殺防治通報系統」改版,惠轉知請相關單位知悉民眾有自殺意念、企圖(行為)或死亡情事,填妥新版轉介單並傳真至心衛中心,請查照。 說明- 一、依據自殺防治法及衛生福利部補助本縣109年度「整合型心理健康工作計畫」辦理。 二、自殺防治法已於民國108年06月19日公布施行,本法第11條明定相關業務人員,於知悉有自殺行為情事時,進行自殺防治通報作業。 三、若遇民眾心情不佳有輕生念頭,請協助宣導衛生福利部24小時免付費安心專線1925(依舊愛我)並評估簡式健康量表(BSRS)分數;如達轉介標準,另填妥「新竹縣政府自殺高風險個案轉介單109」傳真轉介至本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,以利即時、適切的提供服務。 四、檢附「新竹縣政府自殺高風險個案轉介單109」doc、pdf及odf檔,各乙份;另提供電子檔置於新竹縣政府衛生局之下載專區,如有需求可自行下載使用。 ※本局主要服務對象為自殺企圖及自殺遺族個案,為確保資源能妥善運用, 針對『自殺意念者』,轉介個案須同時符合下列標準: (一)簡式健康量表(BSRS)總分達15分以上。(請先檢視本表第28項測量結果) (二)簡式健康量表(BSRS)自殺想法檢測結果達2分以上。(請先檢視本表第28項測量結果) (三)達高自殺風險個案條件任何1項者。(請先檢視本表第29項所訂條件) ※備註:個案如有送醫,後送醫院將會線上通報,本中心會直接開案關懷,有疑慮者可來電詢問。 →達上述條件後,即可填寫轉介單。 另外,轉介單有下列注意事項: 1.*號部分請盡量填寫,避免漏填或空白欄位。 2.最後一頁「其他相關資訊」請您盡量提供。 3.填寫完請核章後傳真至03-6567139(共三頁),並來電確認。 謝謝您的配合,有任何問題可來電詢問!